如今,职场“碰瓷人”屡见不鲜,为企业的法律风险管理带来巨大难度。日前北京海淀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判白皮书向社会公布,白皮书公示的10个劳动争议案例中,劳动者违反诚信,钻法律空子索要双倍工资、加班费的案件就占5件。如何防范职场“碰瓷人”,使加班管理零风险,专家建议实行加班审批制度。
加班是指在标准工作时间之外的工作时间的延长,它不仅关系到员工利益的保障,更关系到企业的切身利益。《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在现实工作中,存在着很多人恶意加班,向企业索取加班费的情况。实行加班审批制度的重要性凸现出来。对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必须事先办理加班手续,作为日后加班的依据。 具体案例:
张某由于刚到北京,因居住地简陋,经常在非工作时间在公司逗留,离职后向公司索要加班费,公司拒付。张某将所在公司告上法院,以自己上班打卡时间作为证据。后来,经过法院裁定,将张某的诉讼驳回,原因是该公司有加班审批制度,张某的所谓加班没有公司的审批,因此不能算作加班。加班审批制度,可以很好地为企业提供可靠证据,维护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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